玄幻:身为作者的我必然不会死
第三十三章 壮歌行(旧版)

若要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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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布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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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自然是因为林朝九伤到刺客,那些剑芒实打实的切开刺客的钢铁之躯。

如果你劈不开石头说明你挥出的力量不够大,你的剑不够硬。

林朝九现在的挥出的力量够大,他的剑也自然够硬。

刺客又一拳砸向林朝九,这一拳让站着都需要用赤拄着地面的林朝九如何抵挡,许光白调动灵辉,从他的身上掠出一道白影,那是一把很普通的小剑。

寻常铁匠铺就能打造出来的一把小剑。

有一句话说得好,在你弱小的时候反抗看起来都很可爱。

对通星上境来说,许光白施展的这一剑何及可笑,那把普通人就能锻造出来的剑对刺客来说用点力量就能将其折断。

可这把剑还是毫不犹豫的出剑。

不仅是这一把剑。

杜荣,顾离,温时亦他们都长剑出手,横扫过去,他们的灵辉交织在一起,随后直奔刺客。

这些少年在同龄里已然是翘楚,可他们的敌人并不是同辈,在刺客面前他们的合力一击显得是那么可笑。

来自北蛮的刺客又是一拍,将他们的灵辉拍散,连带着伸出两根手指将许光白的小剑折断。

“我并不屑于用巫蛊之术,甚至从来没有修行过这些东西。”

“只是我天生就会。”

刺客说道,再次强调。

林朝九抬头,他现在身体很不舒服,全身阵痛。

“你知不知道反派往往都死于太能说。”

林朝九直起腰,将赤从地面上拔出来。

在电光火石间,林朝九拼命的想有什么办法能解决眼前的危机,最后他想要一个剑术。

很好笑,如果是剑术就能解决问题的话他早用不行吗?为什么要偏偏到这时候。

可在这个关头他偏偏只能想要这个剑术。

破阵子中的壮歌行。

在他写的这篇小说中林朝九给主角安排一个很帅很帅的片段,主角和女主被魔族围困的时候主角拿着一把剑,使出这套剑法中的状歌行,一人一剑带着女主杀出魔族的包围圈,帅的一批。

这个剑术很少有人用的,因为施展出这一剑术后,后果是要施术者的命。

破阵子,壮歌行,由此得名。

唯一没有死的例外是许光白,这自然是因为许光白是主角的缘故,林朝九不是许光白,林朝九觉得自己没有主角那般的命。

可这时候也没有办法,他现在有些杀红眼,林朝九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干掉眼前的刺客。

长枪直挑,这把神兵利器终于化作主攻手,林朝九放下百丈冰,双手拿枪。

他无所畏惧的向前一迈,这一刻他的势前所未有的强大,哪怕是刚才压着刺客打的时候,刺客也没有这样被他压制过。

这是破阵子中的第七剑,也是最后一剑。

因为是注定要死,所以无所谓畏惧,因为要破阵,所以要壮歌。

似有高歌回响,在战场上老卒问将军,“此去为何?”

将军回答,“此去破阵。”

前面有千军万马又如何?

我自一破之。

这无比强大的一招在林朝九往前踏的那一刻已经结束所有的准备,这是全力一击的赴死一剑,并不繁琐。

火焰随之咆哮,点亮一切。

长枪的的枪尖上一只火焰凤凰高展,直奔刺客胸口。

夜间的长巷从没如此明亮过。

整个天书学院,在那日血流成河后也再未如此明亮过。

“壮歌行。”

许光白面色苍白,比他怀中的何瑶脸色还要苍白。

这一剑,许光白又何尝不知道。

慨当以歌,壮歌而行。

这是无比慷慨的一剑,因为这一剑挥出的是施剑者的生命。

刺客瞬间被火焰凤凰连带着冲向长巷的后面不知多远,火焰凤凰点亮漆黑的长巷。

最后,一阵爆炸轰鸣响起。

温时亦想要去看看林朝九的情况,许光白比他更快。

顾离跟林朝九不熟,但在这一击后他对林朝九很是钦佩。

这一招很强大,而且很难掌握,寻常人别说使用,就算是学会都很难,因为很少有人在死面前能做到坦然。

“咳咳咳,还没死呢。”

林朝九坐在地上,他现在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

“还没有到这一步呢,你不该用这招的。”

许光白十分复杂的说。

林朝九回以微笑。

许光白说的不对,他只有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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