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绝域大漠远,黄龙狂沙卷;
边兵十数万,风吹苦带咸。
一个胖大强健的剑客打那边过来,扛着一柄破布裹缠着木鞘的剑,脚下迈着无根无苗、踉跄洒脱的步子,像是喝醉了一般,一脸的沧桑,眉眼间却写满了玩世不恭。
虽然看上去有三十多岁了,那股子和他的身材不符的顽劣劲却像是十二三岁的毛孩子。
在这绝漠无垠的边城,无论多华贵的衣服都是累赘。
因为无眠无休的黄沙总会被风裹挟着填满你的衣袖、领口、和鞋底。
无论你今天出门打扮的多漂亮,脸洗的多干净,一天下来,都会变成活生生的“兵马俑”,浑身上下粘满了一层细密的黄沙,脸上总会变成灰扑扑的,好像没精神一样。
每天早上你一觉醒来,眼角处、鼻孔里、连耳朵里都存满了沙粒。
所以,他就只披了一件厚袍子,里面是一件很旧很旧的藏蓝色粗布衫。热了的时候就像藏族兄弟一样,随便地把那件厚袍子脱了垮垮地围在腰间。
他姓果基,“果基是黑彝姓氏,他是个彝族。
不过只要他自己不说,没有人能看得出来他是个彝族人。
当然,出门在外,他也没忘了自己族群千万年以来留存下来的习俗:自己的头顶骨是每个人的“天菩萨”,是摸不得的。
摸了天菩萨,就等于惊扰了神明。不过,就算是在汉族人眼里,莫名其妙就去摸人家的头顶也是一种冒犯的行为。
他今天穿街过巷,就是为了去找那个明知故犯,故意摸了自己天菩萨、杀千刀的贺兰九歌算账!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这个彝族大哥果基根和摸了他“天菩萨”的贺兰九歌其实是同门师兄弟,但是今天这件事必须出个结果!他们俩的师父也没法去管,只是嘱咐了一句,不要出人命。
这两个人不过是玩笑嬉闹,何况果基跟本来就是个“大顽童”,人老心不老。
闹这一出,不过是为了想吓一吓他而已。
说起来这三个人还挺奇葩,
这哥俩和师父载山隐道,诨名“黄龙羽士”,道号“逢霭”的御门道爷结缘,还是因为当初果基根和贺兰九歌兄弟俩在别人家的喜宴上假装宾客,混吃混喝。还差点被人抓住这点好一顿揍。
这哥俩加一起得有八十岁了,没一个正经可靠的。都是混子。
后来遇到避世隐居的御门,那个时候他才二十几岁。这哥俩就想逗逗这位道长,结果来来回回又挨了四次揍。终于老实了,他俩一商量,就拜了小自己二十岁的御门当了师父。
想一想那个时候为了吃口饭,虚情假意的死活就要留在御门师父门下,甚至当个仆从也行。御门师父见他俩流落江湖,身无落脚之所,也觉得颇为可怜,便答应了。
现在一眨眼这么几年过去了。御门师父偶尔也会带他俩下山“降魔卫道”,在师父的带领和耳濡目染的学习下,两个人日常行走江湖,也颇有一丝豪侠之气。
正因如此,武林之中,给这兄弟俩各取了一个外号,师弟贺兰九歌是“九眼金猊”,言下之意是说他机敏灵巧,好似长了九个眼睛。
而我果基根,则是“雪山菩萨”!一想起这个,果基根就忍不住得意的偷笑。
下一秒,一道白色闪光如同闪电霹雳一般划过,徒留还没反应过来的果基根留在原地,瞪大了眼睛!
在这座边城,一个没有度牒的道士被人当街杀死,除了一地的血,和那空气中都带着刺鼻的腥味的刮骨冷风,让人忍不住浑身上下都发着寒战。
但是,并不妨碍那些在酒楼茶肆里聊天赌钱或者看戏听曲的普通百姓对这一幕熟视无睹,甚至连头都不抬。
他们已经麻木了。
每天都有人死亡……而肖予也亲眼见证了这些战士的死去,内心却毫无波动。
或许,这才是最可悲的,因为对死亡的麻木,而失去了共情心。
或许,这样也挺好的……
在这里,山险皇帝远,天空任鸟飞。这里已经成了不法之徒的“法外之地”了!
这种事每天都在上演!
在这里,既然每天都会上演太多太多次杀戮,谁管?谁敢管?
果基根倒下了,他的身体僵硬在地上,眼睛圆睁,脖子被砍断。鲜血,喷涌而出。
因为是被人偷袭,所以根本还没看清是谁,还没来得及还手,就被一刀绝魂了。
在这片贫瘠荒芜的大沙漠边上的小城之中,一具尸体静静的躺在血泊里,周围的黄沙被风推着和尸体融为一体,形成了一副诡异恐怖的画面。
一个男子从一匹高大雄壮的马背上翻跃下来,用靴尖将果基根的脑袋踢向远方。
“哼哼,果基根?”男子轻蔑的嗤笑道:“不过是个废物,竟敢抢夺本公子看上的女人!”
他弯腰摘走了地上死人手指头上的一枚铁指环,又戴在自己的手指上,那是一枚专门为了射箭而佩戴的指环,不值钱,但是能说明这枚指环的主人是个箭术高手。他看了又看,又看了一眼正躺在地上的、那枚戒指的主人——现在已经是个没头鬼了,男人脸上露出贪婪和满足的表情,就像是大仇得报之后的那种得意。
一剑追魂!“嗖”的一下,亮光一身,男人戴着铁指环的中指已经被削断,高高的飞了出去!
男人哀嚎着一回头,却看见正是这个血已流干的果基根的师兄弟——“九眼金猊”贺兰九歌。
“你是想要报仇吧?蠢货!你敢惹我!干掉他!干掉他!”这男人疯疯癫癫地咆哮着,不知道是因为太兴奋了还是太痛苦,早已疼傻了。他抱着自己断指的手掌猛力地吹着,好像他的手掌着火了一样,又好像这种办法能让血不流了似的。
贺兰九歌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眼睛一斜,一个人影悄然飞起,一个飞踢,贺兰九歌硬生生地给接住了!
“不错!我贺兰九歌这辈子就只做了一件蠢事,就是让你个浑蛋有机会害了我师兄!”
这声音冰冷刻骨,比现在耳边的寒风更令人难受,是痛恨!是仇恨!
“杀掉他!杀掉他!”那疯子还在手舞足蹈,狺狺狂吠。
这个叫贺兰九歌的男子,是果基根的师弟。
果基根的师父御门道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却早已收了好几个徒弟,而果基根和贺兰九歌在他们一众徒弟几个人里算是资历最浅的,入门最晚的,也是年纪最大的,但却能长留师父身边。御门道人自己在他自己的师兄弟辈中排行老三,御门的一众师兄弟也颇为照顾这俩师侄子辈的,但是要说在御门的众多弟子中,御门最疼爱哪个,那一定唯一的,曾经想要收为关门弟子的贺兰九歌。
见霭道人御门对自己这个徒弟贺兰九歌的宠溺程度简直超乎寻常。他不仅教授贺兰九歌各种秘籍,而且亲传衣钵,想要把一切都交给他。甚至还传授给他各种各样御门自创的武功招式,悉心教导他武功整整十年。
御门道人曾对自己的两个弟子说:“我的徒弟中,只有你们两个最聪明,精明世故,圆滑机警。但是我希望,你们不要只想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我想让你们好好看看这人世间朴实无华的原本模样!我希望你们不要像我一样,沉迷修炼而忽略了人性的美好和温暖。你们要知道,这世界上,真心相待的人不多…人和人之间也确实会有那些虚无缥缈、假的东西…但是,我们可以用心去换!”
这种教导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两个徒弟,再加上两个人常年跟随师父,所以,他们师兄弟几人感情极佳。
然而现在,师兄却死在了自己面前,而且脑袋还被人当成球踢。
贺兰九歌缓缓闭上眼,他不能再去见师傅了,这种情况下,他已经没脸再去见师父了,他要先为师兄报仇雪恨!
黄泥路头,已经遭人砍断脖颈,脑袋也轱辘到一边,血晕开一地的尸体旁,所有人都没有留意,一个清瘦到能随风起舞的少年,正鬼鬼祟祟地踱到果基根面前,咬着牙狠了狠心,一把抢走了尸体身上的那一柄破布裹缠着木鞘的剑。
挤开了人群,来到恶臭污水弥漫的角落里,拔出剑,那是一把玄门宝剑——清河。
深吸了一口气,猛地回过头,生怕有人追上来,怕别人看到自己头拿了尸体身上的东西,这少年脱下身上的短褐,把怀里的宝剑包好,怀揣着宝剑,不敢再在街上乱逛,这是宝贝!怀里的东西要是有人能看上了,自己就能给它卖了换钱,少说也是自己半个月的嚼谷!
怀璧其罪,更何况来路不正,他不敢让人看见,一头扎进了街角的巷子里。
这个趁人之危捡走别人随身佩剑的小子姓“阎”,“阎王”的“阎”,不是门栓闫。
不过因为家里穷,爹妈死得早,这小子只是从原生家庭继承了“姓”,却没有取名字。
也是因为家里穷,又没有父母,别人看不上也瞧不起,街里邻居的都可怜他,再加上大家的识字量也都不多,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何况给他取个名字呢。于是便都叫他“阎家那小子”,或者干脆叫他“阎小二”、“阎小二狗子”。
阎小二是吃百家饭长大的,父母死的早,又不识字,再加上胆子大,敢闯敢闹,闯了祸我认,有好东西愿意分,大家都愿意和他一起玩,是邻里周边的孩子王。
虽然是吃百家饭长大,但乡里乡亲的没让他饿死,从出生到现在二十七八岁了,野是真野,懂事也是真懂事。最难得的,是知道分寸。
也许是因为从小失去父母,见惯了冷眼,让阎小二从很早很早就懂得了进退有度。有些时候,你能从这样一个孩子身上同时看到两种完全截然相反的性格——冒犯无礼的狂野和安然自若的隐忍。甚至,是一种远超常人、如同韩信之辱的忍耐。
这种隐忍更像是没有灵魂的、没有人性的扭曲人偶……
但可惜,他并不是主角。
一口气跑回家,阎小二这才敢喘口气。
说是“家”,不过是座徒留四壁的草庐、连头顶都遮不住,连门都没有,只有一席遮风的草帘子。
怀里还抱着那把“捡”来的宝剑。
阎小二从小就吃不饱饭,为了活命,也为了能不至于饥一餐饱一餐,他学会了偷,学会了“捡”,他不知道什么是错,反正也没人教他。没人教他“好”与“坏”,没人教他“善”与“恶”,都得靠他自己。
不是说他就真的不懂什么叫善恶,只是,所有的善恶对错,都得靠他自己一点一点尝试。
所以,他不是不知道什么叫“偷”,也不是不懂什么叫“顺”,他只是明白,捡回来的这些东西,越亮越精美的,也就越值钱。
他不懂赚钱,但是他知道,有了钱,就可以去买东西,买粮食,买饼,买肉串,让自己吃饱。
也因此,他看上了果基根的剑。
要不是果基根手上的那枚铁指环被敌人摘走了,他能把那玩意儿也给顺走。
解开裹缠宝剑剑身和剑柄的破旧布条,露出古朴的松木古纹镌刻其身,装饰繁复的剑鞘。
阎小二紧张的太阳穴突突直响。
他拔出宝剑。
这是一把通身散发蓝光的双手剑,剑脊通饰错金银云雷纹,纹饰细密流畅,绝非凡品。
少年的脸印上微蓝的杀气,他只觉得有那么一瞬间血气上涌,呼吸不畅。
他知道,这东西很值钱,但他也知道,万一出现什么意外,这东西也有可能给他带来意外的劫难。
飞来的横祸,就这么砸到了自己头上……
突然有些后悔捡了这玩意儿回来,阎小二望着手里有些烫手的大家伙,大脑因为紧张,竟有些转不过弯来了。
心念一动,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双手持握着宝剑的少年似乎听到了剑鸣声。
这剑……似乎……有通灵之力。
阎小二吓得不轻,想把手里握着的大家伙扔了,却又不敢,生怕做出什么不敬的动作,这把大剑会报复自己。
他将这剑双手捧起,眼皮子拼命打架,似乎是想提醒他,不要过于紧张。
寒芒微闪,阎小二脸上一凉,转瞬间却又变成火辣辣的疼。
慌忙扔下手里的剑,低头在脸上胡乱一抹,满手都是黏腻温热的灿烂鲜血,红红的,红到刺眼。
这把剑在完全静止的状态下,竟然主动发动了袭击!完全没有主观意识的铁器竟然能转活过来!中伤了持握它的人!
剑有灵机,也有杀气。
阎小二还沉浸在莫名受伤的惊骇当中无法自拔,他惊愕到忘了呼吸,他死死地盯住地上的那把剑,就像是看到了什么鬼怪。
它主动显验灵机,主动攻击了阎小二,用他的血完成血盟,并成功认主。
“叮!认主成功!恭喜宿主激活系统!本系统将全程监督宿主攻略进度,协助宿主完成主线故事!祝进展顺利、旅途愉快!加油!”
“谁?啥?”
阎小二瞪大眼睛,想要看清四周,想要找到耳边发出声音的来源,可是逼仄破败的茅草屋子里,除了自己,连根毛都没有——不是——等等!地上,还有一把剑……
阎小二这才反应过来刚刚的那一瞬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吓得一屁股坐地上了。
草帘子外面唰啦啦的有脚步声,听到声音,还在懵逼状态的阎小二整个人一激灵,顶着一脸血矮着身挪步到草帘子后,耳朵贴在草帘上,像一只匍匐的野兽,等着猎物自己忍不住跳出来。
是贺兰九歌,他一路问一路找,寻到这里,就是为了过来找回师弟的佩剑。
目不识丁的阎小二都知道自己捡回来的是一把宝剑,作为这把剑的原主人、果基根的师兄,贺兰九歌自然也知道。
他可以接受清河剑是断了、折了、卷刃了。
但是就是不能接受清河剑是被人“捡”走了,偷拿了。
所以他必须找回清河剑,就算是由自己来亲自撅折,他也不心疼,可他绝对不能接受让别人来占这个便宜。
阎小二家穷的叮当响,穷到晚上点不起蜡烛。所以,天一黑,阎小二家四周全都是漆黑一片。似乎连月光都吝啬照向他家。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