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林风离开人族聚居地时,正值清晨。
朝阳从东方升起,将洪荒大地染成一片金黄。他背着缁衣氏缝制的兽皮行囊,腰间别着燧人氏赠予的火石,脚上穿着有巢氏编的草鞋,一步一步走向未知的远方。
临行前,并非没有人问过他——为何不求女娲圣母?
人族是圣母所造,圣母对人族的慈爱毋庸置疑。若求到娲皇宫前,圣母岂会不教?
林风不是没有想过这个可能。
但他最终放弃了。
原因很简单——不患寡而患不均。
圣母造了人族,四万同族,皆是她的子嗣。若他独自前往娲皇宫求道,圣母教是不教?教他一人,其余四万人如何自处?圣母的衣钵传承,岂能私相授受?更何况,圣母已证混元,往天外天开辟小世界,那是圣人的责任,是道祖的敕令。他一个人仙,有何面目去叨扰圣人?
求道之路,终究要靠自己走。
至于三清和西方二圣,如今皆未成圣,仍是准圣境界。他们虽非圣人,却也是洪荒中最顶尖的存在。
林风选择通天教主,并非一时冲动。
老子无为,太上忘情,从不收徒,去了也是白去。
元始天尊清高自守,最重跟脚出身,人族在他眼中不过是女娲所造的新生种族,未必看得上眼。
西方接引、准提,虽也是大能,但西方贫瘠,且他们的道与林风所求不合。他要的是能庇护人族的实力,而非避世苦修。
唯有通天教主,有教无类,收徒不问出身,只看心性资质。截教门下弟子万千,遍布洪荒,是唯一可能给他机会的人。
更重要的是,通天教主若成圣,截教便是洪荒第一大教。拜入截教,未来方可能在妖族屠戮人族时,真正保住人族根基。
林风思定之后,便不再犹豫。
他要去昆仑山。
那是三清的道场,也是通天教主的居所。
但他不知道昆仑山在哪。
圣母留下的知识中,只有对洪荒的模糊描述,没有精确的地图。洪荒太大了,大到即便是大罗金仙也难以穷尽。林风一个人仙,连飞行都不会,只能靠两条腿走。
他唯一的倚仗,是冥冥中的直觉。
那直觉说不清道不明,像是真灵深处那块至宝碎片在指引,又像是穿越者与这方天地的某种羁绊。他只需要顺着直觉走,一直向前。
离开聚居地后的第三天,他遇到了第一次生死危机。
一条通体翠绿的毒蛇从草丛中电射而出,咬在他的小腿上。剧痛之后,是一阵令人窒息的麻木感。林风咬破舌尖,用痛觉保持清醒,掏出火石灼烧伤口,用石刀划开十字,拼命挤出毒血。
黑色的血一滴一滴落在地上,腐蚀出一个个坑洞。
整整一天一夜,他与蛇毒搏斗。靠着前世了解的野外急救知识,和燧人氏教的火能压毒之法,他活了下来。
这是他的第一课——洪荒从不会因为你有伟大的目标就手下留情。
此后数十年,林风一直在向西行走。
他走过泥泞的沼泽,被蚊虫叮得满身红肿,便用泥巴裹满全身,既能防蚊虫又能防晒。他走过炙热的荒漠,水源耗尽差点渴死,便效仿前世记忆中的沙漠生物,昼伏夜出,收集露水。他走过雷电交加的山岭,便观察山势走向,避开金属矿脉和孤立树木。他走过冰雪覆盖的高原,便挖雪洞避风,钻木取火取暖。
前世的那些知识,在这片蛮荒大地上无数次救了他的命。
他知道哪些植物可以食用,哪些可以入药,哪些碰都不能碰。他知道如何通过星辰判断方向,如何通过云层判断天气,如何通过地形寻找水源。他知道如何在野外搭建临时避难所,如何设置简单陷阱,如何在受伤时自救。
这些在和平年代无用的知识,在洪荒中却成了他活下去的倚仗。
但他从不觉得自己有多厉害。
他能活到现在,最重要的原因是女娲圣母的赦令——九元会期之内,万族不得屠戮人族。
赦令之下,那些真正强大的妖族大能、先天神祇,不会对他出手。不是因为仁慈,而是因为不敢。圣人的誓言,没有人敢试探。
他遇到的,大多是没有灵智的凶兽毒虫,或者是境界不高的小妖。这些小妖不敢违逆圣令,不敢杀他,但可以伤他、抢他、羞辱他。
所以他还活着,但遍体鳞伤。无数次在生死边缘挣扎。
离开人族聚居地的第二十三年。
林风在一处山谷中发现了一株朱红色的果树,树上结了九颗果子,每一颗都散发着浓郁到极致的灵气波动。果香飘出数里,引得周围无数妖兽觊觎。
林风认出了那是什么——朱颜果,先天灵根,凡人吃一颗立地成仙,修士吃一颗突破大境界毫无瓶颈。
山谷外围已经聚集了数十头妖兽,最低的都是天仙境界。
林风站在远处看了许久,然后转身离开。
不是不想要,而是他很清楚——以他一个人仙肉身之体毫无修为,就算拿到朱颜果也保不住。怀璧其罪,这个道理前世他就懂。
此行只为求仙问道,不为外物所阻。
第三十一年。
他在一条灵河边发现了一块拳头大小的金色矿石,表面有天然符文流转,散发着锋锐至极的庚金之气。
先天庚金之精,炼制先天灵宝的主材。
林风蹲下来看了好久,然后站起身继续上路,甚至没有伸手去捡。
因为他知道这种级别的宝物必有守护。果然,他刚走出几步,河中便翻起巨浪,一头蛟龙从水中探出头来,眼中全是贪婪。
蛟龙发现了他,但也只是看了一眼便收回目光。
一个人族,连给它塞牙缝都不够。
第四十年。
他在一片古战场中发现了一具通体如玉的遗骸,即便身死不知多少万年,依然散发着令人心悸的气息。
那是一尊金仙的遗骸。
遗骸手指上戴着一枚储物戒指,里面必然有那尊金仙毕生的收藏。
林风站在遗骸前沉默了很久,然后转身离去。
金仙的遗骸带着完整的储物戒指暴露在荒野中,这不正常。要么是那尊金仙身前得罪了了不得的存在,要么这遗骸本身就是一个陷阱。
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他不是君子,但他不想死。他还要活着回到人族,还要庇护那些他在乎的人族。
第四十六年。
他在一片山林中遭遇了一头即将突破天仙的熊罴,眼中满是凶狠残暴,夹带一丝戏虐。
那一巴掌拍下来,林风整个人飞出去撞断了数棵大树,肋骨断了七八根。他翻滚躲避,抓起一把泥土扬向熊罴的眼睛,然后拖着残破的身体钻进一处岩石缝隙。
熊罴愤怒地拍击岩石,将整个缝隙拍得几乎崩塌,但它进不去。
林风蜷缩在缝隙最深处,听着外面岩石碎裂的声音,默默数着时间。
半个时辰后,熊罴离开了。
林风从缝隙中爬出来,浑身上下没有一块好肉。他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用草药敷在伤口上,靠着岩石休息了三天。
三天后,他继续上路。
第五十四年。
他遇到了一处先天阵法笼罩的山谷。那阵法浑然天成,杀机暗藏,林风只是靠近边缘,便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弹开,震得五脏六腑翻涌。
他没有强行闯入,而是在山谷外围绕行了整整两个月,才找到一条安全的路径绕过。
第六十八年。
他渡过了一条宽不见对岸的大河。河中水族无数,他砍伐巨木做成简易木筏,趁着夜色悄悄渡河。木筏行至河心时,一条巨鱼从水底冲出,掀翻了木筏。
林风落入水中,死死抱住巨鱼的鳍,任凭它如何翻腾撕咬都不松手。巨鱼潜入水底,想淹死他,但人仙不需要呼吸。巨鱼撞向暗礁,想撞死他,但人仙之躯坚如磐石。
最后巨鱼被他耗得精疲力竭,林风用石刀刺入巨鱼的眼睛,刺穿了它的脑子。
他拖着巨鱼的尸体游到对岸,在岸边躺了两天才恢复过来。
第七十五年。
他穿越了一片被瘴气笼罩的沼泽。瘴气中有剧毒,吸入肺腑便会溃烂。林风用湿布捂住口鼻,在身上涂满淤泥隔绝瘴气,在沼泽中跋涉了整整一个月。
期间他三次踩入深潭,两次被沼泽中的毒虫围攻,一次被潜伏的鳄鱼追击。
他活了下来。
第八十二年。
他走过一片寸草不生的焦土大地。这里曾是上古大能的战场,残留的法则碎片和战斗余韵依然在空气中回荡。林风走在这片大地上,感觉每一寸肌肤都在被无形的力量撕扯,真灵都在震颤。
他不敢停留,日夜兼程,用最快的速度穿越了这片死地。
走出焦土大地的那一刻,他回头看了一眼,后背已经被冷汗浸透。
第九十一年。
他在一处山坡上休息时,一头地仙境界的妖狼盯上了他。
那妖狼狡猾凶狠,在林风周围徘徊了三天三夜,寻找最佳的攻击时机。
林风没有跑。他知道自己跑不过妖狼,索性选了一处背靠岩石的开阔地,手持石刀,静静等待。
妖狼扑上来时,林风不躲不闪,硬扛了妖狼一爪,在左臂上留下四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同时将石刀刺入妖狼的咽喉。
妖狼死了。
林风的左臂差点被撕下来,他用草药和布条简单包扎后,继续上路。
第一百零三年。
林风站在一座山顶上,望着前方苍茫的大地。
夕阳西下,余晖洒在连绵的山川之间。
距离昆仑山可能依然还很遥远。
也许需要继续前行十年,或许百年,甚至千年方可能到达昆仑仙山。
甚至更久。
林风没有沮丧。
百年跋涉,百年生死,百年孤独,早已将他的心性磨砺得坚如磐石。
一百年不够,那就千年。
千年不够,那就万年。
路漫漫其修远兮,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定会走到昆仑山。
林风在山顶坐下,取出干粮,默默吃了几口。然后他抬头望向西方,那轮落日正在缓缓沉入地平线,将天边染成一片血红。
他忽然想起了燧人氏。
想起了那个教他生火的人祖,那双粗糙的大手,那双沉默的眼睛。
他想起了缁衣氏。
想起了那个为他缝制衣裳的人祖,那根骨针,那件厚实的兽皮披风。
他想起了有巢氏。
想起了那个教他搭建房屋的人祖,那些藤蔓,那些木头的榫卯。
他想起了那些他救过的人,那些他背过的人,那些他拼了命护住的人。
他们还活着。
他们还在等他回去。
林风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背起行囊,继续向西走去。
他的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远,最终消失在苍茫的暮色中。
但他的足迹,深深地印在这片洪荒大地上。
一步一个脚印。
从人族聚居地,一直延伸到遥远的天边。
这足迹,不会停。
这求道之路,没有尽头。
直到昆仑。
直到拜师通天圣人。
林风不知道的是,当他翻过那座山,消失在暮色中的时候,在他身后极远处的一座山峰上,一个身穿白衣的女仙正静静地看着他远去的方向。
她已经跟着这个人族走了一段路了。
不是刻意跟随,而是恰好顺路。
她从东海而来,外出寻求机缘,这个人族同路。
起初她只是好奇。
一个人仙境界的人族,竟敢独行洪荒?
后来她开始留意。
这个人族,不为外物所动,不因艰险而退,百年如一日,只向西行。
再后来,她开始佩服。
这份道心,这份坚韧,这份求道的执念——
即便是她见过的玄仙、金仙,也未必能有。
云霄收回目光,转身向其他方向而去。
她记住了这个人族。
飞卢小说,飞要你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