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这是一个修真的世界,秩序的世界,这里有妖,也有人,更有鬼,唯独没有仙,而这个世界却有仙的传说。人类能够存活在这光怪陆离的世界的原因,就是通过修真后,可以与妖和鬼抗衡……我们的主人公不知为何,来到了这个世界,未曾想,理想与现实之间,差距总是有那么亿点点。他曾经想改变世界,却发现,他开始时甚至做不到让自己吃喝不愁,更不用说如其他主角一样混的风生水起,这属实是一个杯具。
闫心,名字听起来有点女性化,但也没办法,爹妈起的,就这样吧。其实他也不知道怎么来到这里的,眼睛一闭一睁,就看到一个陌生的街道,这里的人衣着普通,不过都是一种天朝古风的衣物而已,当然,不是你想象中的华美的汉服,百分之九十九的不过是粗布麻衣而已,在他的预料之内。
他一动未动,此时身边的人好像也没有看到一样,该干嘛干嘛,愣神之间,突然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从后面撞了过来,本能间向前踏出了一步。就这一步,他的眼泪瞬间流了下来,心中莫名隐隐有了一丝觉悟,此生,怕是永远也回不去了。如果当时后退一步,所有的一切就会回到原来的样子。
此时此刻,却也容不得他多想,那个人确是已经到了身前,终究是避之不过,赔了夫人又折兵。
“砰”的一声,两个人都哎吆了起来。对于突然出现的这个人,小乞丐似乎并不在意,仿佛忘记他出现方式的诡异,而街上的其他人脸上也充满了诧异,纷纷盯着闫心看了起来。回过神来,其实闫心知道这个衣衫褴褛的人,不过是一个小乞丐而已。不过此时也正是这个乞丐对着他怒目而视,张牙舞爪?对,是这样。虽然嘴里还说着一些意义不明的话语,但是显然,闫心一句都听不懂,这并不是熟悉的任何一种需要。
他更惊奇的其实是为什么这个乞丐敢和他这么对峙。因为这不是他熟悉的社会,刚刚短短的观察中,他已经猜测出这是一个等级分明的封建社会,这个乞丐怎么敢呢?想必一个正常的乞丐,绝不会轻易和别人发生冲突。
正当他疑惑间,一股清风吹来,胯下突然出来一股凉意。“WC,老子衣服呢?”原来此时的闫心和乞丐并没有两样,甚至更惨,乞丐至少还有破布两条不是,况且刚才一撞一摔,早也满身是土,这里的街道可不是城里的水泥路,一尘不染。
“玛德,这怎么连根毛都不给老子留!”心中暗骂,可是手底下却是半点动作不停,伸手就向乞丐抓去。那乞丐动作丝毫不慢,可能是平常被人打习惯了,一下子便躲开了去,随即又快速向后退了两步,一脸的警惕状。此刻的闫心真是又羞又恼,光着屁股和别人打架,未曾想还没沾到半点便宜。
其实他并不是和乞丐打架,而是……
突然之间之间闫心一个跨步高高跃起,挥拳乞丐,在即将碰到时,变拳为爪,一下子就扯下了乞丐的衣服,一溜烟跑向远处。
围观的人群也传来哄堂大笑之声,且也并没有为难闫心,不论是什么样的心态,结果总是好的。
太阳撒下了今天最后一缕光辉,曾经的他其实从来没有看过这个景色,忙着打游戏,忙着玩手机,忙着自以为是的学习,工作……但此刻他更加没有心情去看,只觉得满身的孤独充斥在心间,压抑,苦闷。眼前总是浮现着年迈父母的身影,亲戚朋友,甚至是暗恋过的女孩的容貌……渐渐远去。
他一直自诩是一个极度理性的人,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大到待人待物,小到说话聊天,他都喜欢排一个顺序。当年高考,甚至做好了考不过,大不了去搬砖的决定,即使四五千,想来赡养父母,自己够吃够喝没得问题。女朋友这种生物,听天由命吧,大不了和拇指姑娘待一辈子。
所幸他考上了,一个普通的二本,专业更是在他看起来毫无帮助的数学,且即使有用又能怎样呢?自己不过是一个学渣而已。浑浑噩噩四年,又如何活在这个全新的世界呢?
现实容不得他多想,或者说他依旧是一个理性且感情淡薄的人。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超过五个小时了,天色早已变得暗淡,这或许是他最无助的一个夜晚。这里的夜空很美,璀璨的星空中依旧能看到星河,如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身上一条飘逸的丝带。“或许我还在银河系?”他不禁这样想到。可随即又自嘲的笑到,“那有能怎样呢?即使再近,也是回不去了。”
肚子在此时发起了抗议,其实他早就饿了,只不过刚刚思想混乱,各种情绪五味杂陈,几个小时之间,没有遇到坏人,躺在这里也并不是很冷,估计这里是夏天吧!想到这里,他又笑了笑,其实也不错。至少相比于身处荒野,幸运太多。况且他还抢了一个乞丐的衣服。上半生从未做过任何违法乱纪的事情,没想到刚来到这边,就经历了抢衣风波。不过他也暗暗做了决定,未来有机会,一定会帮助一下那个乞丐。虽然只不过匆匆一面,但是小乞丐的容貌早已映入了脑海。
今晚也不用睡了,就一件上衣,已经被他遮住了关键部位,况且也实在睡不着,心也没这么大,首先想到的,还是怎么生存下来,毕竟人生地不熟,即便最基础的要求,此刻也是困难重重。怎么办呢?
他看了看手,又看了看身上的皮肤,和以前没有丝毫变化,“哎!”重重叹了一口气,本来还想出卖色相的,毕竟只要能活下去,脸面什么的能不要还是别要了。可是啥都没变,就只能放弃了,毕竟他的容貌他也清楚,平平无奇,丢在人群里保证一晃就找不到了。
他又想着曾经看过的无数小说,想着哪个适合自己的情况,要不去教书?刚一想到,马上脑子里就浮现出了“扯淡”两个字,这边的话都听不懂,更不用说写了。即便会,教什么?初中数学???更扯。
那要不然出卖苦力???这个可以有,但是最近几天要先活下来。眼前又浮现出了那个小乞丐,低头又瞅了瞅自己,“哎,就这了,当个乞丐大军中的一员吧,以后能混成洪七公一样的人物不也很nice!”。
自我安慰了一番,便开始想着具体怎么操作,首先,应该有一个碗,不对,破碗!其次,找到能喝的水源。最后,学习语言和文字。想到这里,突然又充满了绝望,想起了被英语支配了近十六年的恐惧,从来没有及格过,三十四十分是英语的主旋律。但随即又抛到了脑后,先装哑巴吧,他想起了曾经网上看到的职业乞丐,又看看自己,觉得差了亿点点。
读书三件事:阅读,收藏,加打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