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章开始听正是她的佩剑。
李寒衣纵身一跃,踏于剑身之上,衣裙飘飞,宛如姑射仙人。
“等我消息。”
她最后看了赵玉真一眼,留下四个字。
随即剑光暴涨,载着她的身影冲天而起,化作一道白虹,割开绚烂的晚霞,向着北方那座天下中枢、巍巍长安的方向疾驰而去。
速度之快,不过两三个呼吸之间,便已消失在青城山外茫茫的暮色群山之中。
赵玉真独立小院,望着她消失的方向良久,青衫在渐起的晚风中猎猎作响。
他抬起手,指尖似乎还残留着她肌肤的微凉与馨香,低声自语。
“寒衣,愿你一切顺利。”
道剑仙的眼中,除了柔情,也有一丝深藏的锐利。
若长安有人敢对他的寒衣不利,即便那是龙潭虎穴,他手中的青霄剑,也当去闯上一闯。
与此同时,远在大离王朝境内的龙虎山,却是另一番光景。
龙虎山七十二峰,奇崛秀丽,嘉云峰并非最高最险,却格外清幽。
峰顶有一片不大的平地,一座院落依山而建,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墙皮斑驳,屋瓦上生着青苔,但收拾得极为干净整洁,颇有几分返璞归真的味道。
时近傍晚,灶房里飘出诱人的饭菜香气。
一个身形高挑的少女,约莫十七八岁年纪,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衣裙,正手脚麻利地将一把切得细细的翠绿葱花。
均匀地撒在刚刚出锅的一盘清蒸鱼上。
鱼是山下溪里捕来的鲜鱼,只加了姜片清蒸,出锅后淋上少许酱汁,再撒上这葱花,顿时鲜香四溢。
少女名叫溪月,是个孤儿。
她自己也不知道父母是谁,只模糊记得十五年前一个寒冷的冬天,她被遗弃在嘉云峰下的山路旁,几乎冻僵。
是一个上山采药的青袍年轻人将她捡了回来,给了她一碗热汤,一件旧衣,和一个遮风避雨的家。
那个年轻人,就是如今这院落的主人,李墨尘。
十五年来,溪月便跟着李墨尘在这嘉云峰顶生活。
日子清贫简单,砍柴、挑水、种些菜蔬、捕鱼打猎,闲时李墨尘会教她认字读书,也练些粗浅的强身健体的功夫。
溪月很满足,先生性子温和,待她极好,这小小的院落,就是她全部的世界。
“先生吃饭了!”
溪月解下围裙,擦了擦手,快步走向前院。
她的声音清脆,带着少女特有的活力。
前院不大,栽着几丛修竹,一张简朴的石桌旁,李墨尘正跪坐在蒲团上,手里握着一卷有些年头的竹简,就着天边最后的微光静静看着。
闻声,他抬起头来。
那是一张极其俊逸的面容,肤色白皙,眉目如画,鼻梁挺直,唇色淡红。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眼眸深邃,瞳仁比常人更黑些,静静地看人时,仿佛能将周围的微光都吸进去,沉静温和,又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疏离与通透。
他穿着一身半旧的青色长袍,洗得发白,却纤尘不染,乌黑的长发只用一根木簪松松挽着,几缕发丝垂在颊边。
明明只是随意坐在那里,却自有一股清贵雅致的气度,仿佛山中隐居的谪仙,与这破落小院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又奇异地融合在一起。
“嗯,好。”
李墨尘应了一声,声音温和清朗。
他将竹简仔细卷好,放在石桌一角,动作不疾不徐。
溪月走到他身边,皱了皱鼻子,道。
“先生,温华那无赖今天又来蹭饭了!这都半个月了,他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吧?怎么还赖着不走?”
语气里满是嫌弃。
提到温华,李墨尘眼中掠过一丝极淡的笑意。
“温华么……他若想来,便让他来吧。不过是多双筷子。”
“先生你就是太好心了!”
溪月撇撇嘴。
“半月前我下山打酒,看他倒在路边,断了一条胳膊,腿也跛着,浑身脏兮兮的像个乞丐,只剩一口气了。我好心把他背回来,给他治伤。
他可倒好,醒了之后,能吃能喝,脸皮比咱这院子墙还厚!整天嬉皮笑脸的,活儿也不干,就知道蹭吃蹭喝!我看他呀,就是装可怜!”
李墨尘摇了摇头,温声道。
“添副碗筷,去叫他吧。”
溪月虽然不情愿,但对李墨尘的话向来听从,只好嘟着嘴,转身朝旁边一间闲置的厢房走去,边走边提高声音喊道。
“喂!温华!吃饭了!又来蹭饭,你好意思吗!”
李墨尘看着她的背影,无奈地笑了笑,自己先走到院中另一处稍大些的饭堂——其实就是一间稍大的屋子,中间摆着一张老旧的长木桌和几条长凳。
桌上已经摆好了两菜一汤,除了那盘清蒸鱼,还有一碟清炒山菇,一盆青菜豆腐汤,米饭盛在三只粗瓷碗里,冒着热气。
他在主位坐下,拿起自己的筷子,目光随意地扫过桌子另一头那碗属于温华的米饭。
忽然,他心中微动,手中的筷子似乎无意识地在空中极其轻微地划了一下。
没有任何光芒或声响,但长桌另一头,那只盛满米饭的碗,却几不可察地轻轻跳动了一下,碗中的饭粒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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